关于可回收输液瓶(袋)合作公司遴选公告
本院与目前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即将到期,现为了加强可回收输液瓶(袋)规范化管理,秉承公开、透明原则,针对再合作企业进行遴选,合作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,有意者于6月28号前到报名,相关条件如下:
1.符合江苏省苏商流通函【2021】277号《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;或者
企业是经当地发改委、卫健委和环保局及商务部门备案,具有处置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一次性医用输液瓶(袋)、药瓶等塑料类制品及玻璃瓶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;企业现场提供本单位相关资质及佐证材料;
2.企业能够安装可追溯系统,便于查看输液瓶(袋)流向;
3.回收的时间,由双方根据实际产生量情况商定(根据实际贮量情况及时收购及转运);
4.企业应有偿支付院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(袋)等塑料类制品,费用每月结算一次,
(1)盛装输液瓶、输液袋的包装袋由企业提供;
(2)企业提供每次收购数量具有公司盖章的三联单,(企业一份、收购人一份、医疗机构一份),需保持三年时间。
报名电话:15195728011 梁老师
灌云县人民医院
2025年6月20日